第六十九章 戳穿-《红楼如玉君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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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个大男人都受不了这事,要是丽娘真是的青楼的那种女子,江瑜或许还没有这样的生气。但是偏偏丽娘一直都说自己是清白人家的女儿,江瑜虽然对她动心了,也知道丽娘不可能成为自己明媒正娶的夫人,不过是想着她的身子都给自己了,自己好歹也要对得起她,至少也得为她挣得一个贵妾的地位。

    古代妾基本上是半奴的存在,主人可以随意的打骂买卖。但是后来妾也发展了很多种类出来,如:贵妾,她又不全属于奴隶,身份仍属于良民,主母不能随意的打骂买卖。

    而且大家都有一个误区,古人纳妾不是想纳多少就纳多少的,数量其实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了的。

    《春秋公羊传》称“诸侯一聘九女”,说的是诸侯只可娶九个女人,想多纳一个妾可都不容易。

    在汉代,除非你有特殊的贡献,才可以娶到八个妾,“功成受封,得备八妾”;一般的官员也就最多娶妻妾三个而已,汉代史学家蔡邕称“卿大夫一妻二妾”。如果是平民百姓,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,“庶人一夫一妇”,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。

    《元史》是这样记载的,“(谭澄)建言:“‘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: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,以为宗祀计。’朝廷从之。”请求允许普通男人纳妾,从而元代的普通男人才有了纳妾的权利。

    明朝,亲王一级的,“许奏选一次,多者止于十人。”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,减了一多半,“额妾四人”,一生一般就是一次,除非无后,才可择二次。但是,庶人随意娶妾依然是不被允许的,嘉靖三十一年有例,“至于庶人,必年四十以上无子,方许奏选一妾。”对于私自纳妾者,赐以四十皮鞭:“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,方听娶妾,违者笞四十。”

    实际上,混淆我们的想法的是清朝的制度,在清代至近代这些法律已被改得面目全非,因为是外族统治的原因,造成了没有明文规定纳妾的数量,导致有钱有权的人想纳几个就纳几个。

    凤朝虽然从历史的时间上算,和清朝差不多,但是因为是汉人统治的原因,这个习俗一直被保留下来。一品官员到二品官员,可以纳六个妾;三品到四品是四个;五品以下就是两个;有功名在身了可以纳一个;其余人等想要纳妾做梦去吧!

    当然了,这种妾都是有身份认证的姨娘,那种通房丫鬟、暖床丫鬟不在此列,那种丫鬟想要多少就有多少,但是地位却是完全的奴隶,主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。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宅斗这么盛行的原因之一,人人都抢着当姨娘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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